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節能 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2017年第17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7號)等文件要求,對《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減免車船稅目錄》)和《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免征購置稅目錄》)實施動態管理。經統計,第四批至第十四批《減免車船稅目錄》和第二十二批至第三十批《免征購置稅目錄》發布后,分別有3657款和1245款車型在12個月內無產量或進口量,擬從相關《目錄》撤銷,F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傳真、電子郵件形式反饋。
附件:1.擬撤銷《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車型名單.xlsx
2.擬撤銷《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車型名單.xlsx
公示時間:2021年3月24日—2021年3月30日
傳 真:010-68200751
電子郵件:qiche@miit.gov.cn
裝備工業一司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