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發布了一份《工信部關于廢止加強汽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文件的通知》,文件里指出從2017年1月1日起廢止《工業和信息部關于加強汽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的通知》(以下簡稱93號文)。
原來的93號文中和專用汽車行業相關的條款在第一條第二款,“投資生產專用汽車的項目由省級政府(計劃單列市)工業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核準后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
根據國家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的原則,省級政府(計劃單列市)工業主管部核準專用汽車投資生產項目的權利在明年1月1日將被“減”掉。
其實早在今年年初國務院發布的9號文件《國務院關于第二批取消制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中,在第80條明確指出“專用汽車項目核準”應從當地的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的行政審批中取消。
工信部:廢止2009年第93號文
所以,工信部發布取消93號文件的通知可以說是響應了國家簡政放權的號召。
那么今后專用汽車項目的核準該交給哪個部門呢?雖然該通知沒有明確指出,但是記者從江蘇省發改委在年初發布的一項通知中可見端倪。
該文件指出,投資專用汽車項目由省發改委核準后報國家發改委備案。也就是說,在江蘇省專用汽車項目的核準已經改到了發改委的渠道上來。
在其他省份是否已經轉到發改委的渠道?尚不得而知。
不過從今年新建專用汽車項目來看,截止到11月工信部公布的擬新增專用汽車企業僅為55家,而去年全年新增的專用汽車數量為82家,從數字上看,對新增專用汽車企業的審批速度已經明顯下滑。不知工信部取消2009年93號文后,對新增專用汽車項目的審批是否會有影響?
通知全文如下:
工信部關于廢止加強汽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文件的通知 工信部裝〔2016〕391號
為貫徹落實國家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等要求,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我部決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廢止《工業和信息部關于加強汽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的通知》(工信部裝〔2009〕9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