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造車資質的原因,不少新勢力選擇了與傳統車企以代工的模式合作生產產品,比如蔚來由江淮代工、小鵬由海馬代工等等。在2018年12月工信部發布的準入辦法中,也對于代工的合法性做出了解釋。不過,有外媒援引知情人士報道稱,代工管理辦法或于今年6月出臺,這意味著工信部將對代工雙方提出更高的要求。
消息人士透露,已擬定的代工管理辦法草案要求被代工企業須滿足以下條件:
(1)過去3年內,在國內的研發投入至少達到40億元人民幣;
(2)過去兩年,全球純電動乘用車銷量至少達到1.5萬輛;
(3)代工合同需簽訂3年及以上,且同一地點的代工年產能至少達到5萬輛;
(4)企業需有或高達數十億人民幣計的實收資本;
(5)最多只能由兩家車企為其代工。
對現有新勢力車企而言,可以符合上述條件的僅在少數。以銷量來看,蔚來、威馬和小鵬三家交付量最高的車企交付量分別為1.66萬輛、0.9萬輛和0.3萬輛,可以說新勢力中僅有蔚來一家滿足了銷量要求。不過,像威馬、車和家這種收購了生產資質和前途這些申請下來資質并自建工廠的新勢力來說,相對受到的影響會比較小。
由江淮代工生產的es8
工信部曾在2018年發布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中提到,“勵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之間開展研發和產能合作,允許符合規定條件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委托加工生產。”相關文件的推出也有助于規范行業。不過,代工管理辦法目前正在起草修訂中,最終版本可能會進行一定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