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裝備中心〔2021〕685號
關于規范《公告》客車類產品準入申報要求的通知
各車輛生產企業及檢驗檢測機構:
為準確貫徹落實九部委《關于推動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21〕73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GB 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相關要求,經請示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同意,現將進一步規范《公告》客車類產品準入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于在車輛后部布置行李區的公路客車應嚴格按照GB 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標準相關技術要求進行檢驗檢測和產品準入申報。企業申報產品準入時,應提供相關行李存放區尺寸、隔斷情況/強度、布置簡圖等信息。
二、在相關農村客運車型標準出臺前,對于車長小于等于7.5m 的其他客車及車長超過7.5m 的客車產品,暫不允許在后部設立封閉的載貨空間。如果車輛后部有盲窗或類似結構時,企業應在申報《公告》產品準入時,提供相關內部照片、圖紙等說明材料。
三、《公告》內在車輛后部設有盲窗的客車產品(見附件)應盡快補充車輛內部結構照片、圖紙予以說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產品,應在2021年12月1日前通過變更擴展完成整改申報。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