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裝備中心〔2021〕751號
關于乘用車企業提交2022年度積分預報告的通知
各乘用車企業:
根據《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有關要求,2021年12月20日前,各乘用車企業應向工業和信息化部遞交2022年度積分預報告,預報告的內容包括本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預期達標值、預期實際值和新能源汽車積分預期值等。受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一司委托,裝備中心開展預報告的收集與審查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自即日起,乘用車企業應使用數據報送賬號登錄雙積分管理系統,在線填寫預報告內容,下載后由法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印章,再通過系統上傳掃描后的PDF版本文件。
特此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