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關于調整配置信息管理系統生產企業代碼管理要求的通知
各相關機動車生產企業:
為貫徹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改革要求,簡化新企業開通配置信息管理系統流程,方便企業申報配置信息獲得配置序列號,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生產企業代碼分配工作由企業所屬稅務機關調整至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F將有關事項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及調整時間
2019年7月1日起,對于配置信息管理系統中新增生產企業及生產企業名稱發生變更兩種情形,可由企業通過車輛配置信息管理系統進行在線辦理。車輛生產企業名稱發生變更的,已分配的生產企業代碼不變。
二、系統操作步驟
企業可登錄配置信息管理系統(http://code.eidc.org.cn),在首頁點擊添加生產企業按鈕跳轉至業務辦理平臺,使用合格證主帳號登錄,點擊左側生產企業代碼管理菜單,按系統提示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材料,經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工作人員確認材料符合要求后由系統自動分配生產廠代碼。
三、所需材料
(一)國產公告內企業: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工業和信息化部許可公告(加蓋公章)。
注:許可公告應同時提供公告首頁及企業信息頁,分別加蓋公章。其中公告首頁指工業和信息化部官方發布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XX批)》公告;企業信息頁指公告附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XX批)》中包含申請企業信息的頁面。
(二)國產非公告企業: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三)獲境外生產企業授權的進口機動車供應企業:
1.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 WMI(世界制造廠識別代碼)備案證明文件;
3. 境外車輛生產企業授權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上述材料均需以PDF格式上傳提交。
以上,特此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