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裝備中心〔2020〕715號
關于暫停未報送企業準入條件保持情況自查結果的企業合格證的通知
各相關企業:
為保證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的準入條件持續滿足準入要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根據工信部裝備工業一司部署要求,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應于2020年11月15日前報送企業準入條件保持情況自查結果。
截止11月15日,有474家企業未按時報送企業準入條件保持情況自查結果。經上報工信部裝備工業一司同意,對未報送企業準入條件保持情況自查結果的企業,暫停合格證電子信息傳送,企業整改完成并報送自查結果后予以恢復。
特此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