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的規定,現將許可的汽車、摩托車、三輪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19批)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19年第4批)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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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19批) |
鏈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19年第4批)車型主要參數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