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0號)有關規定,現將2021年度第2批特別公示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名單予以公告。
經特別公示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在特別公示期間不予辦理準入變更。申請移出特別公示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經工業和信息化部核查準入條件保持情況通過后,取消特別公示,恢復辦理準入變更。
特此公告。
附件:特別公示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名單(2021年度第2批).pdf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