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裝備中心〔2022〕49號
關于提交2021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執行情況年度報告》的通知
各乘用車企業:
根據《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3號)(以下簡稱《積分辦法》)要求,乘用車企業應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交2021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執行情況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執行報告》)與《信用承諾書》,我中心受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委托,負責受理相關資料,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境內各乘用車生產企業、各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包括獲境外乘用車生產企業授權的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和未獲授權的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是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積分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的核算主體,單獨實施核算。相關企業應根據《積分辦法》和《關于2021-2023年度循環外技術納入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工信部通裝函〔2021〕37號)要求,核算本企業2021年度積分執行情況。
相關企業提交《執行報告》時,應當同時提交《信用承諾書》。2021年已提交且企業法定代表人未發生變動的,無需再次提交。
二、報送要求
即日起,企業可使用管理員賬號或數據報送賬號,登錄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系統,根據填寫注意事項,在線填寫相關內容后下載《執行報告》與《信用承諾書》,由法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印章后,通過平臺上傳彩色掃描件,無需郵寄紙質文件,報送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1日。
聯系電話:010-68200273;010-68200263。
特此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2022年1月21日